本單位原定于2025年11月14日9時30分在清城區水利局大樓702會議室舉行關于對賴海東、劉嘉文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或同意,擅自在河道、湖泊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、構筑物的行為一案聽證會,因工作安排原因無法按期舉行。經研究,決定將此案聽證會延期舉行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聽證時間:2025年11月19日9時30分
二、聽證地點:清城區水利局大樓(清城區下廓二街158號)702會議室
三、聽證方式:公開聽證
四、請當事人按時限準備好有關證據,通知證人和代理人攜帶相關身份證明材料準時參加。逾期視為放棄聽證。
特此公告。
聯系人:何小姐
聯系方式:0763-3939097
清遠市清城區水利局
2025年11月14日